于府干字〔2019〕4号
关于张贵堂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、县直(驻县)各单位:
根据机构改革工作需要,经研究,决定:
张贵堂同志原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;
蓝小锋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;
易煜辉、康育生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罗慧勇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;
宋梅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熊继兵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;
廖腊梅、卢志辉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谭卫东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主任科员;
王金波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段发生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主任科员;
黄光波、陈运福同志的关系转入县教育科技体育局;
邱勋满、王晋、李建平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易建国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葛志春、方赖发同志的关系转入县教育科技体育局;
詹建森同志的关系转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;
刘传仁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、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郭忠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黄金荣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杨星国、邹罗生同志的关系转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;
谢金鑫、肖诚华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李军同志的关系转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;
葛洪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肖鹏程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(正科);
黄道琪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(正科)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段星明、谢文航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;
段松江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卢琦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;
曾琪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;
袁芬好同志的关系转入县农业农村局;
朱迎春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;
胡华、刘少华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王政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;
张继斌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余智盛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;
华赖福同志的关系转入县农业农村局;
张县春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肖元忠、曾鹃、曾淑英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;
陈显平同志关系转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;
方萃文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肖紫雷同志的关系转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;
杨泽圣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主任科员;
杨汉华、何泰升、邓娟华同志的关系转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;
周丽红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、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袁建华、刘金石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钟翠莲同志的关系转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;
严显辉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科员,免去其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;
赖如芳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科员,原任卫计委副主任科员自然免除;
钟翠英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熊晓秋、刘瑞玲、钟瀚文、邹永明、丁春荣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管玮、彭称发、肖春生同志的关系转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;
段炼、赖日芳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刘瑞华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谢登湶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刘淑华同志的关系转入县应急管理局;
葛平发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;
钟名生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(正科),免去其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刘细兰、叶小飞、王谷群同志任县扶贫办公室副主任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王功育同志任县扶贫办公室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刘兴华同志关系转入县扶贫办公室;
王金水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凌忠东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(正科)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丁克珠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、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张浩群、谢小勤、丁春林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曾庆德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贡江分局局长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孙岁飞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陈东贵、谢文芳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谢芳华、刘献忠、李冬元、肖和生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,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;
免去钟宗材同志的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(广播电视台)主任(台长)职务;
免去谢秀珍同志的县体育局局长职务;
免去曾小兵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;
免去方宏同志的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助理职务;
免去钟生春同志的县生态文明建设办主任职务;
免去郭小文同志的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;
免去欧阳伟伟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主任科员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。
刘龙飞同志原任县物价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;
张武华同志原任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。
2019年2月1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人:刘 勇 2019年2月3日印发